云南检察机关依法对许雷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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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9-08 16:32:00
日前,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许雷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一案,由云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文山州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许雷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文山州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许雷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国有资金,数额特别巨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职务便利,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挪归他人使用,谋取个人利益;身为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 吕世成 严云
责任校对 李鸿睿
主编 武熙智
终审 编委 李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