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质量立法引领上海高质量发展


将成熟做法固定为法律制度,确保实施效果,是中国共产党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的重要举措。
自1953年实施“一五”计划以来,我国发展规划体系在持续地探索、实践和改革中不断完善,基本形成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一整套制度。但规划体系不统一、规划目标与政策工具不协调、规划编制与过程管理不够完善、规划实施落地不够充分等问题影响规划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近年来,国家和各省市加快推进发展规划立法的呼声日起。国家层面,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健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度体系,强化规划衔接落实机制”,国家发展规划法也已进入征求意见程序;地方层面,江苏、浙江、云南等省份均已研究出台相关法律文件。
规划立法大势所趋、正当其时。日前,《上海市发展规划条例》正式通过。上海作为超大型城市,是中国经济活力最强、开放度最高的城市之一,也是法治化程度最高的地区之一,紧跟国家战略部署,积极推进发展规划立法,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对于发挥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提升上海宏观经济治理能级,加快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意义重大。
《条例》的前期研究工作在“十四五”期间就已开展。由于规划立法涉及经济社会发展领域的诸多不同类规划,各类规划间的关系确定、相关部门的职权划分等问题都需要慎重考虑、统一认识、形成共识。去年以来,在市人大的统筹指导、市发展改革委的牵头支持下,规划立法的步伐明显加快。
《条例》的研究起草坚持前瞻思维和问题导向,一方面兼顾了“刚性”与“柔性”,确保发展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和约束性,更兼顾了发展性、可操作性与社会接受度;另一方面统筹了“共性”与“个性”,遵循宪法与法治精神,严格服从上位法,又紧贴上海实际,创新思路举措,避免“上下一般粗”,确保规划编制和实施科学民主、法制规范,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从总体工作思路上看,《条例》强调一体化,立足“四个放在”,提出与长三角有关省、市建立规划协同机制,加强协同联动,实现重大问题共研、重大项目共建、重大政策共推,坚持同频共振,做好一体化发展的顶层设计;坚持全过程,建立从立项—研究—实施—评估—调整的全流程、全闭环的工作体系,一体推进规划编制,切实提高工作效率;突出数字化,发挥上海在数字政府、数字城市领域的优势,强调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的使用,建立本市发展规划信息系统,确保信息共享、数据共联,为规划编制和实施提供详实基础与有力支撑。
从具体法律实践上看,《条例》坚持科学化,完善发展规划体系,进一步理顺与其他规划的关系,避免重复和矛盾,提高整体效能;同时对编制、审批和实施等环节做出明确规定,强调注重资源要素测算,加强成本绩效管理,确保规划可执行、可落地;注重民主化,要求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听取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使规划更好反映人民意愿;同时,引入专家论证机制,发挥专家的专业优势,做好研究支撑;突出法治化,明确了参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同时,建立监督和追责机制,对规划编制和实施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追责,确保规划刚性执行;紧扣规范化,规范了规划的编制、审批、实施、评估、监督和调整等环节,减少随意性和不确定性;明确规划编制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提升规划的编制质量和实施效果,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科学立法是前提,严格执法是关键。《条例》发布恰逢本市“十五五”规划前期研究工作开展,将直接关系到“十五五”规划的质量,因此抓好贯彻执行至关重要。后续落地中,要抓好标准统一,通过出台配套机制、手册指引等方式,尽可能减少不同部门的“自由裁量空间”;要抓好动态监督,传统方式和先进技术并举,切实做好“十五五”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要抓好培训教育,对相关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引导树立法治观念、增强法律意识。
相信随着《条例》的有力执行,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定能编制出落实国家战略、符合上海实际、彰显时代特征、体现市民意愿的高水平规划,为上海加快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作出积极贡献。
(作者为上海市人大代表,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原标题:《热点解读 | 以高质量立法引领上海高质量发展》
栏目主编:杨逸淇 文字编辑:陈瑜 题图来源:上观题图
来源:作者:胡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