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也是重要的营商环境

营商环境是企业等经营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在现代经济中,营商环境是企业发展壮大不可或缺的要素,对于企业经营绩效和发展前景产生重要影响。今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强调,“一个地方的发展活力同营商环境密切相关”“开放也是重要的营商环境”。这不仅深化了对营商环境内涵的认识,也拓展了营商环境的外延,为我国建设一流营商环境指明了方向,展现了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决心。
营商环境包括影响企业活动的社会要素、经济要素、政治要素和法律要素等,是一项涉及经济社会改革和对外开放众多领域的系统工程。一个地区营商环境的优劣直接影响着招商引资的水平,同时也直接影响着区域内的企业以及经济发展、财税收入、社会就业等。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软实力的重要体现,改善营商环境也是提高综合竞争力的必要前提。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优化营商环境作出了新的部署,提出了一系列重点举措和战略安排。概括而言,一流的营商环境,要兼具市场化、法治化和国际化特征。其中,打造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一般来讲,是强调加快国内制度规则与国际接轨,通过优化管理体制、扩大市场准入、完善服务保障,实现营商环境更为开放包容。而开放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标识,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不断取得新成就的重要法宝。因时顺势,持续营造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加快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是加快塑造国际竞争合作新优势的必然要求。可以说,开放与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是内在统一、相互成就的。
其一,开放与国际化营商环境具有高度统一的内涵。营商环境是市场经济体系的关键要素,开放性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之一。对我国来说,建设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题中之义。一个高度开放的市场不仅能够吸引来自世界各地的投资,而且有助于吸收先进技术、推动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为企业发展提供广阔的空间和机遇,促进经济繁荣,提升国家综合竞争力。从这个意义上说,开放就是重要的营商环境。
其二,国际化营商环境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保障。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外部环境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逆全球化思潮暗流涌动、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各类不确定性增加。越是在这样的环境中,越要维护全球化发展,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具体而言,就是要依托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更好地吸引全球资源要素,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联动效应,提升贸易投资合作质量和水平,以国际化营商环境的确定性应对外部各种不确定性,从而为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保驾护航。
其三,高水平对外开放有助于打造一流的国际化营商环境。在40多年改革开放的实践中,我国经历了由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制度型开放转变的过程。改革开放之初,我国主要致力于削减贸易壁垒、放宽市场准入,为“引进来”和“走出去”提供政策支撑和保障。可以说,这是通过政策变革来促进商品和要素的跨国流动。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创新吸引外资、扩大开放的方式举措,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要求更为凸显。201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制度型开放”。这是聚焦规则与制度层面的改变,要求主动对标和对接国际先进的市场规则,在清理国内不合理、不相容的法律法规基础上,进一步形成与国际贸易和投资通行规则相衔接的、规范透明的相关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由此可见,制度型开放以规则、规制、管理和标准等为主要内容,以打造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为目标,一定意义上是连接国内外经贸规则的桥梁,可以为优化营商环境扫清制度障碍,有助于打造一流的国际化营商环境。
开放是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对外开放没有止境,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也非一日之功。未来,要站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高度,既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实现准入畅通、规则一致、设施联通和监管协同,又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在产权保护、环境标准等领域实现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相通相容,同时有序扩大自主开放和单边开放,持续打造开放范围更广、开放领域更多、开放水平更高的国际化营商环境。
一是扩大自主开放和单边开放。要始终以国家利益和发展需要为出发点,拓宽人才、技术和资金等双向开放通道,通过构建立体化的开放政策体系,引领全球资源要素流向并逐步重构配置版图。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以更加优质的服务、更有价值的创新、更高质量的人才等,打造有利于创新要素集聚、发展动能提升的良好环境。
二是扩展开放领域。进一步有序扩大商品市场、服务市场、资本市场、劳务市场等领域的开放。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推动电信、互联网、教育、文化、医疗等领域有序扩大开放。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积极开展经贸规则创新试验,营造开放包容的国际化营商环境。
三是提升开放质量。相关部门要积极主动作为,提升政策供给的精准性、有效性,培育外贸新动能。优化完善“口岸+目的地”联合监管、“白名单+风险监测”、第三方采信等模式,深化加工贸易改革,支持高新技术产业、链主企业发展,促进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同时,还要推动放宽外资准入、加大服务外商投资力度等,用高效透明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开放有序的市场环境、诚信守约的人文环境、绿水青山的生态环境吸引更多投资,以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不断提升发展活力。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王孝松 作者系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