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怎么申请破产
有限公司申请破产的流程如下:
提交破产申请
破产申请可以由公司自身、债权人或清算组向债务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出。
债务人申请破产时,需要提交书面破产申请及相关材料,如企业主体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名单、财务报表等。
债权人申请破产时,需要证明其对债务人享有合法的、到期的、未被完全清偿的债权,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法院受理与裁定
法院在收到破产申请后,应在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并在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特殊情况可延长十五日。
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在五日内将申请书送达申请人和债务人。
成立清算组
法院在宣告破产后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与同级人民政府协商指定,包括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
清算组负责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事务。
通知债权人及公告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进行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清算财产与分配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首先用于支付破产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破产程序终结
清算组完成清算后,应向法院递交清算报告,申请破产程序终结。
法院在收到清算报告后,应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通知相关单位和个人。
注销登记
清算组在法院终结破产程序后,应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建议:
公司在申请破产前,应充分了解破产条件和所需材料,确保申请过程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破产程序较为复杂,建议聘请专业律师或清算机构协助处理相关事务,以保障公司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