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把农村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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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05 06:32:36
将农村户口迁回原籍或迁入其他农村地区的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如下:
迁入地同意接收
迁入地的居民或村民委员会同意接纳其入户,并签订接收协议或出具接收证明。
原籍派出所准迁证
持接收证明与本人身份证到原籍派出所开具同意接受户口的准迁证。
现户籍派出所迁移证
持准迁证到其本人现在户籍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出户口的迁移证。
原籍派出所落户
持迁移证、身份证再回到原籍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所需材料
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证件。
村委会同意接收证明。
迁入地村(居)委会同意接收证明。
宅基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如适用)。
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如毕业证、未就业证明、无业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等。
特殊情况
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等迁往农村的情况,需要获得迁入地村民委员会的确认,并通过当地派出所的调查核实。
拥有宅基地使用权的进城人员,如保留有宅基地且无固定工作,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回农村。
农村户籍的退伍军人,退伍后有权将户口迁回原籍。
注意事项
户口迁移必须符合当地政策和规定,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村委会三分之二户或70%以上村民的签名同意。
通过以上步骤和准备相关材料,可以完成农村户口的迁移。建议在办理过程中与当地派出所和村委会保持沟通,确保流程顺利进行。